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4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6-04 19:26:37
市教育局:

  现将叶祥金等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达州市主城区幼儿园配置及管理的建议》(第046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缓解入学压力问题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规定,非营利性的教育设施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的相关规定,由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城区新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地,经市政府同意可按无偿划拨方式供地。

  二、关于督促规划落地办好学前教育问题

  我局将按规划积极做好各类新建、改建、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日

  
  (联系人:利用科 廖顶宣 联系电话:2377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