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6-10 18:26:16
市城管执法局:

  现将刘进平等代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调度、避免管线工程重复施工的建议》(第102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相关规划情况

  为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改善地下管网杂乱无章的现状,2017年原市规划局组织设计单位编制了《达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现该规划已出具成果。该规划方案认真梳理城市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布置管线,统筹考虑远期市政容量的需要,对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区域内的各类管线布置作出了全面细致的梳理,规划对象重点为市政公用管线,主要包括城市给水、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综合管廊设施)并兼顾其他管线。该规划的编制为今后管线实施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从根本上降低了管线反复升级改造的风险,促进城市管线设施的集约化发展。

  为科学规范的管理各类市政管线,合理有效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资源,2015年市住建局组织设计单位编制了《达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该规划方案已出具成果。该规划方案为建设智慧达州,统筹政府对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更好地发挥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性和可持续性作用。规划提出达州市未来综合管廊系统布局方案和建设策略, 推进全市管线建设新模式的开展。

  二、加强方案审查

  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开挖项目,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46条和《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第14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任何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按程序,对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同时,在新建和改扩建道路方案设计审查过程中,严格要求业主单位必须征求各管线权属单位意见,做到管线(道)随道路设计同步设计,并要求在道路建设时,同步进行管线敷设,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6日
  (联系人:工程规划科 蒋晓霞 2117633 1898145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