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4号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9-09 18:08:48
黄一闻代表:

  你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用地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8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情况。

  为认真抓好民营经济用地保障工作,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市特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

  (一)2019年2月16日,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达州市委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第二条规定“完善工业用地弹性供地机制,按使用年限支付土地价款并可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合理确定土地起始价。对产业园区鼓励类工业项目用地采取出让方式的,土地价款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70%执行;采取租赁方式的,可按不低于50%执行”。

  (二)我局及时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地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转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们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政策得到贯彻,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问题,有效回应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

  (三)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有效保障不同类型民营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该意见,在全市推行国有建设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三种方式并列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如2019年1月万源市公开挂牌出让了一宗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弹性年期20年,既保障了用地者的用地需求,又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

  (四)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为落实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退二进三”,支持对存量低效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该意见,鼓励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改,提高了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目前,正在大竹县开展先期试点,下步将在全市推广。

  二、2018年以来,我市保障民营经济用地的情况。

  2018年,全市共为72个民营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供地2800.20亩,全力保障了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用地需求。其中:通川区为12个项目供地283.05亩;达川区为2个项目供地37.44亩;经开区为11个项目供地613.17亩;万源市为2个项目供地18.85亩;开江县为2家企业供地55.03亩;宣汉县供应土地27宗,面积959.6265亩;渠县为三宗民营企业供地138.14亩;大竹县供地13宗,面积共694.8915亩。同时,我局还依法公开出让采矿权13宗,有效解决了20余家民营企业的矿产资源需求问题。2019年,我市已为14个民营企业产业发展项目供地15宗,共694.9212亩。其中:达川区为3家企业供地120.15亩;经开区为2家企业供地232.8亩;万源市为1家企业供地8.4494亩;开江县为3家企业供地51.4423亩;宣汉县为2家企业供地3宗,共81.2565亩;大竹县为3家企业办理供地手续,供地200.823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办事大厅设置咨询台,及时为企业及群众提供业务咨询,避免反复跑路。

  (二)设置企业大户“绿色通道”,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当天办、五天办、网上办”的时限要求,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划分为 9大类42项,部分业务审批流程进行简化。全面实现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注销登记、查封登记、解除抵押登记等业务实现当天办结。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29日
(联系人:土地利用科 廖顶宣 2377534 1356816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