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0-07-20 18:40:54
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刘多益代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认真落实各乡镇贫困户易地搬迁旧房拆迁后基地复垦的建议》(第145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2019年8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2019年9月11日印发的《中农办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是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具体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易地搬迁旧房拆迁后宅基地复垦相关工作。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杨希伟 2365880 1576068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