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缓堵办:
唐钊等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第275号提案)收悉,提案中建议,提高停车泊位配建比例和规划立体停车场,我局根据停车位的实际工作情况,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停车位的配建标准
近几年,关于停车位的配建标准,在我市出台的《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详细要求。我局已根据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提高,多次对车位配建标准进行提高,形成了以下配建标准。
居住建筑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表
建筑类别 | 机动车位(车位/100㎡建筑面积) |
普通住宅 | 1.1 |
保障性住房 | 廉租房 | 0.2 |
公租房 | 0.4 |
经济适用房 | 0.6 |
非居住建筑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表
建设类别 | 机动车(车位/100㎡建筑面积) |
酒店 | 0.5 |
办公楼 | 0.5 |
商业场所 | 0.5 |
体育馆 | 2.5 |
影剧院 | 3 |
展览馆 | 0.5 |
医院 | 0.5 |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我局对其进行“双控”,“一控”是要求配建指标为1.1个/100㎡,“二控”是要求做到一户一个车位。配建停车位个数取两值中的最高值。同时,对停车泊位的尺寸做了进一步要求,应按照标准停车泊位的尺寸进行设计,字母停车位统计为一个,微型停车位不算个数。
同时,我局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验收时,会对停车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核实停车位个数和尺寸,确保停车位的配建落实到位。
二、推进立体停车场的建设
关于公共停车位的建设,规划鼓励在老城区用地条件较紧张、停车需求比较大的区域建设立体公共停车场。目前,老城区已建红旗路立体公共停车场。同时为规范和鼓励新建公共停车场,我局已起草《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审批暂行规定》,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工作,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建设工程规划科 李红霖 联系电话:2117633 1898145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