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一闻代表:
你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民营企业用地保障的建议》(第7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情况。
为认真抓好民营经济用地保障工作,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市特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
(一)2019年2月16日,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第二条规定“完善工业用地弹性供地机制,按使用年限支付土地价款并可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合理确定土地起始价。对产业园区鼓励类工业项目用地采取出让方式的,土地价款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70%执行;采取租赁方式的,可按不低于50%执行”。
(二)我局及时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地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转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政策得到贯彻,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问题,有效回应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
(三)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有效保障不同类型民营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该意见,在全市推行国有建设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三种方式并列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如2019年1月万源市公开挂牌出让了一宗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弹性年期20年,既保障了用地者的用地需求,又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
(四)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为落实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退二进三”,支持对存量低效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该意见,鼓励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改,提高了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目前,正在大竹县开展先期试点,下步将在全市推广。
二、2020年以来,我市保障民营经济用地的情况。
2020年以来,全市共为民营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供地35宗2165亩,全力保障了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用地需求。其中:市本级供地2宗357亩,通川区供地1宗18亩;达川区供地3宗124亩;高新区供地1宗4亩;开江县供地6宗216亩;宣汉县供地11宗面积1162亩;渠县供地5宗150亩;大竹县供地6宗134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办事大厅设置咨询台,及时为企业及群众提供业务咨询,避免反复跑路。
(二)设置企业大户“绿色通道”,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当天办、五天办、网上办”的时限要求,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划分为 9大类42项,部分业务审批流程进行简化,由四级审批制度简至三级、二级、甚至一级审批。全面实现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注销登记、查封登记、解除抵押登记等业务实现当天办结。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9日
(联系人:权益利用科 刘天华 联系电话:2377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