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按照市政府领导“……对城区内闲置土地作一次全面清理并梳理详细情况,8月初完成任务。”的批示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快开展对已供土地未按约定开发建设已形成闲置土地地块的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各县市区在原有清理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彻查,确保清理无死角。严格落实违约土地处置政策,加大处置力度,确保处置到位。市国土资源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要加快清理工作进度,力争在7月24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宗地详细情况及形成闲置土地原因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抄送土地利用科。
(三)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合理把握政策界限、标准,分类拟定处置方案和处置意见。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清理处置意见,并于8月10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各地清理处置进展情况。对于已处置完毕的违约土地,要及跟踪监测其交地、开竣工情况,确保处置落实到位。届时,市国土资源局将对未能按期完成清理整改处置工作的县(市、区)予以通报。
(四)要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用地供应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已供应土地开发利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清理处置违约土地,构建防止闲置土地的长效机制,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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