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敏代表:
你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征地补偿管理和安置房建设滞后建议》(第05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征地补偿管理方面
近几年来,随着达州加快发展,全市每年报征集体建设用地近万亩,实施具体征地8000亩以上。
(一)征地补偿管理现状
土地征收有以下程序:市县国土部门组卷报批—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审核—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市县国土部门实施。2008年—2013年,全市严格按照《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47号),2014年以来执行新的《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47—1号)。在具体征地实施过程中,确实发现一些村民为使自己补偿利益更大化,在得知要征地信息前抓紧抢修抢建、抢栽。对这一部分,我们按照政策在征地拆迁时一概不予认定补偿。
(二)加强征地补偿管理的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改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土地动态巡查了力度,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对发现的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严肃查处;对发现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书面函告城建监察部门查处。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征地政策,全面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认真履行征地告知、听证、确认程序,确保征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严格房屋拆迁政策,一把尺子量到底,一视同仁,对抢修抢建的违章建筑、抢栽的林果木,不予补偿。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征地政策法规,争取群众对征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与保护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稳妥的做好征地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规范征地程序。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坚决纠正征地工作中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
六是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征地实施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征地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恶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关于安置房建设方面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项目建设的增加,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规模逐年增大,被拆迁户安置量逐年增大,政府财政压力逐年增大。
(一)全市安置房建设现状
经我局调查,全市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587.9401万平方米,其中:在建281.2937万平方米,未建306.6464万平方米,涉及安置50769户,大约需要资金135.0592亿元。按行政区域统计,市中心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150.01万平方米(在建29.54万平方米,未建120.47万平方米);通川区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31.7225万平方米(在建25.9225万平方米,未建5.8万平方米);达川区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77.9318万平方米(在建32.5121万平方米,未建45.4197万平方米);经开区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36.6452万平方米(在建30万平方米,未建6.6452万平方米);大竹县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100.9547万平方米(在建1.2104万平方米,未建99.7443万平方米);渠县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115万平方米,全在建;宣汉县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6.716万平方米,全为未建;开江县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26.7251万平方米(在建9.0355万平方米,未建17.6896万平方米);万源市安置房规划建设面积42.2348万平方米(在建38.0732万平方米,未建4.1616万平方米)。
(二)住房安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由于过去重拆迁、轻安置,导致安置房建设进度未能及时跟上,大量安置任务被积压,被拆迁群众长期在外寄居,生产生活极不方便,意见较大,上访和群访事件时有发生。随着安置时间的延长,新的遗留问题也不断产生,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大。
2.安置过渡期周转房费支出费用巨大。按照政策规定,在安置过渡期18个月后没有得到安置的被拆迁居民,将继续发放超期周转房费用,超期周转房费标准逐年叠加增大。市本级仅2014年被拆迁群众过渡期周转房费达9000多万元,支付金额非常巨大,财政背负压力很大。
3.安置房建设面积缺口较大。目前,全市还剩余306.6464万平方米应安置的拆迁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尽管做了部分前期工作,但进展缓慢,不尽如人意。随着新拆迁农房面积的不断增加,安置压力还将进一步增大。
(三)加快安置房建设的措施
由于全市安置房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被拆迁群众的要求,为尽量规避安置房产权调换安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类问题及被拆迁居民过渡期间的各类矛盾,提升政府形象,整合房地产资源,节约政府统建安置房所需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解决拆迁安置中的一系列矛盾,缩短拆迁安置过渡期,使被拆迁居民尽早入住,我局已专题向市政府提出了以下建议措施,待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实施。
1.加快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进程
安置房建设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倒排工期,抢抓进度,协调解决安置房建设中的中梗阻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安置房建设进度和要求及时拨付。项目所辖区的乡镇、办、委及社区要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不能出现随意阻工现象发生。要上下同心、齐心协力,共同创造有利于安置房加快建设的局面,力争早开工、早竣工、早验收、早安置。
2.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
《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47—1号)对实行货币化安置予以了明确规定,标准进行了大幅度提高。全市各级政府及所辖社区、村社,要大力宣传市政府47—1令,使群众知晓明白。要争取被拆迁群众多选择货币化安置,减少政府统建还房安置。对被拆迁户货币补偿资金监管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以避免房屋拆迁补偿费滥用,给政府造成潜在隐患。
3.尝试开展政府团购商品房用于安置
政府团购商品房用于安置被拆迁户,是征地拆迁房屋安置方式的一种拓展,也是化解当前安置矛盾和压力的一种尝试。当前,可以从拆迁房屋量较小、房屋安置量不大的项目尝试实施,以总结经验与不足。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征地事务中心 兰亚西 电话:2398778、13882886577
附件:全市安置房建设情况统计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17日
附件
全市安置房建设情况统计表
单位 | 安置户数 | 安置房规划面积(万平方米) | 资金测算(亿元) |
市本级 | 6830 | 在建 | 未建 | 150.01 | 在建 | 未建 | 38.8351 | 在建 | 未建 |
1350 | 5480 | 29.54 | 120.47 | 7.764 | 31.0711 |
通川区 | 2583 | 2112 | 471 | 31.7225 | 25.9225 | 5.8 | 6.3473 | 5.1473 | 1.2 |
达川区 | 6935 | 2913 | 4022 | 77.9318 | 32.5121 | 45.4197 | 15.7916 | 6.5024 | 9.2892 |
经开区 | 3896 | 3158 | 738 | 36.6452 | 30.00 | 6.6452 | 7.329 | 6.00 | 1.329 |
大竹县 | 12108 | 1208 | 10900 | 100.9547 | 1.2104 | 99.7443 | 27.9214 | 3.0261 | 24.8953 |
渠县 | 9090 | 9090 | ∕ | 115.00 | 115.00 | ∕ | 25.00 | 25.00 | ∕ |
宣汉县 | 666 | ∕ | 666 | 6.716 | ∕ | 6.716 | 1.3432 | ∕ | 1.3432 |
开江县 | 2450 | 850 | 1600 | 26.7251 | 9.0355 | 17.6896 | 4.1291 | 1.3553 | 2.7738 |
万源市 | 6211 | 5599 | 612 | 42.2348 | 38.0732 | 4.1616 | 8.3625 | 7.5385 | 0.824 |
合计 | 50769 | 26280 | 24489 | 587.9401 | 281.2937 | 306.6464 | 135.0592 | 62.3336 | 72.7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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