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2-23 23:30:45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四川省201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项目任务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94号)、《关于加快推进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和避险搬迁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5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通知2016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5〕3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任务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相关任务,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项目监管

  严格按照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环境管理业务工作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32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82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细则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94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经费的通知》(达市国土资〔2015〕120号)的规定,严格项目监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各种资料(图片、PPT文本),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工程进程,严格成果审查

  (一)专职监测。要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落实专职监测人员,确保每一处隐患点至少有一名专职监测人员,并及时将相关信息登记造册(见附件1)。对已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销号处理,并不再发放监测补贴。要做好专职监测人员的选拔、考核工作,并对专职监测人员动态管理情况及专职监测省级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专职监测经费发放领取相关资料、凭证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二)避让搬迁安置项目。2016年首批下达我市地质灾害防灾避让搬迁任务1760户,目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分解责任,抓紧实施。要尽快请专业队伍编制避让搬迁安置工程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6年6月1日前把编制的方案报市局组织审查,并按照审定的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对年度搬迁安置相关情况及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避让搬迁经费发放领取相关资料、凭证需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本批项目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中小型应急排危除险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尽快依法确定应急排危除险方案编制单位,履行相应建设程序,严格专家审查,确保项目实施方案质量。认真落实项目的组织工作职责,于2016年5月1日前将编制的应急排危除险方案报市局组织审查后实施,本批项目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工。

  (四)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及时将本批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并务必于2016年3月20日前向市局推荐本辖区内拟开展治理的隐患点(要求推荐的治理点数和下达的任务数比例不低于2:1)报市局进行立项入库后勘察治理。本批项目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工。

  (五)信息化建设。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市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与数据库建设项目1处、县级远程传输实时对讲指挥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项目1处,要严格按照川国土资发〔2016〕9号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分阶段、分步骤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2015年下达我市县级远程传输实时对讲指挥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项目1处,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严格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符合招标或比选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的,治理工程施工单位招标或比选方案须报市国土资源局核准后方能进入招标或比选程序。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环境管理业务工作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32号)文件要求,严格项目变更审批,进一步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管,完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逐一明确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责任人,严格变更审批程序,在工程区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予以公示,未建立公示牌和记事碑的,不得予以验收。

  (二)加强日常管理。一是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55号和《四川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要切实做好专职监测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督促专职监测员严格履行监测预警、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职责,并对专职监测人员动态管理情况及专职监测省级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监测经费按照“乡镇(街道)政府考核,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的原则,并按照考核结果足额按时发放,凡是有条件的地区,一律采取银行卡打卡方式发放补助。二是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要广泛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质环境保护知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自我防范意识。三是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作。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远未达到省厅的完成时限要求,其原因与项目施工前期工作不扎实悉悉相关。施工过程中项目变更较多,导致项目进展缓慢。要切实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前期立项、勘查、设计技术规范,并严格考核纪律,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前期工作不扎实、施工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资料不完善、不严谨造成项目变更设计延误工期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资金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属减灾防灾专用资金,应主动接受同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市国土资源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项目推进实施、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督查,并把督查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考核力度。市局将对项目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将开展暗访督查及通报工作,加大考核扣分力度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安排下年度项目和资金。

  附件:1.达州市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基本情况表

  2.达州市201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任务

  一览表

  3.达州市201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

  迁安置项目任务一览表

  4.达州市2016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任务一

  览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22日

 
  附件1


  达州市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 

            状况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离隐患
            点距离
 兼职
            情况
 
隐患点

            名称
 
主要监测预警设备 
参加培

            训情况
 
备注 




 
  附件2
 
  达州市201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任务一览表

县(市、区)专职监测项目任务控制数(处)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通川区13841.4
达川区433129.9
经开区4814.4
宣汉县26679.8
大竹县13540.5
渠县344103.2
万源市336100.8
开江县24874.4
合计1948584.4

 
  附件3
 
  达州市201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项目任务一览表
县(市、区)2016年第一批拟下达搬迁户数(户)直补农户资金(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万元)
一般农户贫困户(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合计
通川区 100100300100
达川区200100300800300
经开区50 5012550
宣汉县 1000100030001000
大竹县50 5012550
渠县200 200500200
万源市 606018060
开江县/////
合计5001260176050301760

 
  附件4
 
  达州市2016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任务一览表

序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任务补助经费(万元)
重大地灾数(处)中小型应急排危除险数(处)指挥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处)
1宣汉县国土资源局271814
2大竹县国土资源局15/410
3万源市国土资源局27/714
4渠县国土资源局15/409
5开江国土资源局/4/140
6达川区国土资源分局27/714
7通川区国土资源分局25/644
8经开区国土资源分局14/375
9市本级//1500
合 计114424720

 
  注:万源市指挥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已于2015年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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