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行月调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19 18:45:10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和验收进程,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1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行月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于每月20日按统一制式表格向市局报送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无进展也需报送),市局于每月25日左右组织召开项目进展的调度会,就县(市)区及其项目推进中的当月进展、下月目标、推进措施、存在问题等实行集中调度。通过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行月调度,切实加快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排危除险、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应急避险场所)的实施和验收进展;在月调度的基础上,辅之以定点督导、专项检查和政府督查等手段,到2016年8月底实现2014年12月底及以前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部竣工、下达批复达90%以上的目标;对2015年1月以来的项目也要按规定工期进行有序调度。其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2014年及以前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未取得终验批复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任务16处,其中达川5处、通川1处、渠县2处、万源6处、宣汉2处,其目标为全部取得终验批复。

  (二)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未取得终验批复的2014年及以前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98处,其中达川20处、通川4处、宣汉17处、渠县11处、开江3处、万源43处等项目全面竣工,除渠县三汇劳动街、开江金山寺治理项目外,其余项目取得终验批复。

  (三)应急排危除险。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未取得终验批复的2014年及以前的应急排危除险项目74处。其中达川7处、宣汉6处、大竹9处、渠县4处、开江5处、万源43处,其目标为全部取得终验批复。2014年及以前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应急避险场所建设任务5处,其中达川2处、通川1处、宣汉1处、渠县1处,其目标为全部取得终验批复。

  (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未取得终验批复的2013年及以前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21处。其中达川4处,通川2处,大竹6处,渠县3处,万源5处,市本级1处,其目标为全部取得终验批复。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争取支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严格按照《达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达市国土资发〔2015〕82号)、《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细则》(达市国土资发〔2015〕94号)及《关于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经费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120号)的规定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编制工程进度明细表,要求细化到每个月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并报市局。突出问题应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

  (二)完善制度。按照省厅有关要求, 各地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的监督考核力度,督促其按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进度月报告制度,落实专人,细化措施,狠抓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

  (三)加强沟通。各县(市、区)局要主动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关于设计变更、资金变更、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问题,切实推进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进展。

  (四)加强管理。各县(市、区)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尽可能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付审核速度,及时将项目资金按合同和实际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建设单位。

  (五)细化责任。要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点督查,要按照治理项目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明确阶段工作实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和时间进度,制定工程进度表,倒排工期,建立工程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考核、督导措施。

  (六)严格考核。市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联合相关部门专项检查和报请市政府专项督查等方式,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项目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严格考核,即在2016年10月20日前,凡2014年底前的项目未取得终验批复的县(市)区,将按一定比例扣减2017年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和资金,在2016年度的工作目标考核中不得评为一等奖。

  附件:2014年及以前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统计通报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2014年及以前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统计通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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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省国土资源厅项目下达文件 省财政厅资金下达文件 补助资金(万元) 责任

领导
责任

人员
完成

时限
目前进度 下月

目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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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盖章):   填报人: 注:备注可填存在问题、工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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