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06 17:49:20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排查单位:

  “6·24”茂县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专门组织召开了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部署会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部署会议精神,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抓细、抓实、抓深入、抓具体,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近期对各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7月10日至7月21日,具体以各小组组长电话通知为准。

  二、督查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检查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厅及市局关于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排查单位是否按省厅、市局要求配备技术力量及装备,是否按照技术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二)组织协调方面。检查县(市)国土资源、分局、乡(镇)政府、排查单位对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情况。

  (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方面。检查排查单位是否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设备、车辆及时进驻现场开展工作;检查排查单位是否按照省厅《四川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总体方案》《四川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查技术要求》和市局《达州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排查。是否坚持了走村串户、“沟到头、坡到顶”、逐山逐坡逐门逐户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是否协助当地政府制定、细化和完善了防灾预案;是否逐点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否建立了排查台帐;是否及时更新了地质灾害数据库。

  (四)信息报送方面。检查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排查单位是否按照省厅、市局规定坚持“一日一报”、“一日一移交”制度,是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信息。

  (五)工作纪律方面。检查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否了解掌握每日工作开展情况,对排查单位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是否及时进行了安排落实;是否严格执行了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责任人是否上岗到位;是否建立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听取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工作汇报和实地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相结合的方式。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唐朝晖

  成员:袁明江  李光明 赵 芩 赵 波

  检查地区:渠 县 宣汉县 开江县 大竹县

  联络人:赵 芩(电话:13882853229)

  第二组

  组长:杨本武

  成员:王 汀  胡运杰 竺春福 郑文通

  联络人:竺春福(电话:13882899338)

  检查地区:万源市 达川区 通川区 经开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根据检查内容,准备汇报材料,安排检查路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督导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将督导检查情况汇总整理后上报。

  (四)督导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履尽职责,秉公办事,如实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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