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06 23:32:54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6〕26号)和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办〔2016〕53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6日

  
  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6〕26号)和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办〔2016〕53号),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和遏制重较大以上事故工作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通过超前辨识预判和实施有效措施,防控矿山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积极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构建点、线、面结合,落实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共同防控国土资源安全风险,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的打非治违体系,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安全重特大事故;健全落实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矿山主体责任,配合督促矿山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矿山安全责任管理,提高矿山自主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分级分类管控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对高危矿山进行执法检查;落实矿山企业黑名单制度,配合推进矿山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矿山安全生产诚信系统,督促矿山企业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系统信息诚信录入,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三)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按照行业隐患排查标准,配合推动矿山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矿山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原则,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不间断的滚动排查治理隐患和重大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

  (四)构建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

  1.严格规模准入。落实非煤矿山最低生产规模标准,鼓励矿山提高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进行安全生产工艺改造和机械设备更新,进行规模化生产,严禁新设和新建不符合最低生产规模要求的小矿山。

  2.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产业政策、产能要求,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和违法违规矿山的关停退出工作,对停产整顿的矿山暂扣采矿许可证,人民政府批准关闭的矿山及时注销或转报注销采矿许可证。

  (五)建立常态化的“打非治违”体系

  1.开展无证非法采矿排查。全方位掌握无证非法采矿情况。对全市无证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相应的台帐;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采矿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予以打击取缔,并依法立案查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申请破坏价值鉴定和价格认证机构的价格认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2.持续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各县(市)局、分局应配备相应的矿山检查工具(如手持GPS、测距仪、罗盘等),对巡查中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应严厉查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申请破坏价值鉴定和价格认证机构的价格认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如证照不齐、非法转包、不符合安全、环保、供电要求开采,非法违法获取、转供火工品,非法违法获取、转供电力等),应及时函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3.建立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举报制度。通过国土资源违法热线和举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接受社会公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各类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问题,依法受理核查举报投诉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行为。

  (六)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保持与相关部门和政府有关预案的衔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配合安监部门共同完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矿山企业人员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矿山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共同促进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的建立,加大大型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3.落实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共同推进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建设,确保预警、报警、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促进矿山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应急响应,配合加强矿山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适时组织参与有关部门举办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水平,按照政府建立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抢险救援。

  四、工作步骤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时间截止2018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9月前)。一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工作组织机构。三是确定重点推进项目及其重点突破方向或试点单位。四是召开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五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分类排查(2017年12月前)。针对本领域、本单位的事故规律特点、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全方位、全领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防范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监管责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18年6月前)。一是结合实际,制定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范标准,全面开展试点探索。二是重点项目牵头部门加大项目推进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阶段:评估完善(2018年12月前)。一是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二是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提升,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局、分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要站在坚守红线、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把防范和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预防措施,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考评,扎实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齐抓共管。各县(市)局、分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媒体,广泛宣传,通过曝光重大隐患、查处典型违法、取缔非法违法等行为,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共同预防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汇总,强化报送。各县(市)局、分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汇总,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局矿管科,每季度末月5日前报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好的经验做法报送市局矿管科。

  (联系人:田松涛,电话:2391742,QQ:906203488)

  附件: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标本兼治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福盛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牟成通 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明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本武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唐朝晖 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大学 党委委员、副局长

  庞佑军 总工程师

  成 员:王胜伟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何 飞 法规监察科科长

  雷 涛 规划耕保科科长

  潘洪彦 建设用地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廖顶宣 土地利用科科长

  王 川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科科长

  胡紫豪 矿产资源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贾本荣 地质环境科科长

  肖和远 财务科负责人

  陈 稳 行政审批科科长

  袁明江 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光斌 人事科教科科长

  郭四军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张洪涛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琪琳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毛 伟 市征地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光明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黎 涛 市国土档案信息中心主任

  张建兵 市国土勘测规划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管科,唐朝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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