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全省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服务、便民利民,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办事流程,增强办事时效,塑好服务形象,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按照“规范、高效、便民、廉洁”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厘清各级职责,完善制度措施,规范业务流程,强化队伍建设,打造窗口形象,夯实建设基础,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窗口”为标杆,实行 “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公共服务项目的登记时限全面提速。
三、工作内容
(一)着力理顺工作机制,明晰职能职责
1.理顺管理机制。
按照业务对口、上下一致、方便工作、促进管理的要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将地籍管理工作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原则上交由同一位局领导分管,不得将地籍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管理分割。
2.充分授权履职。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全授权或部分授权方式,授权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可授权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核定各类不动产登记。
3.厘清各级职责。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科(股)室职责:拟定和贯彻实施地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及措施;负责研究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规范、高效办理不动产登记;负责组织开展土地调查、权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统计工作;依法负责重大不动产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按照国土资源局授权,在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科(股)室指导下依法开展各类不动产登记;负责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统计报送;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动产权属纠纷的前期调查和调处工作。
市档案信息中心职责:负责不动产登记平台部署机房运行环境安全、国土资源专网通路保障;对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运行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3.优化业务流程。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按照流程优化、程序规范、速度服从质量原则,认真梳理、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理程序,推进不动产登记时限由国家规定的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全面提速。实现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变更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更正登记5个工作内日完成;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换发3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成片拆迁的不动产注销登记、不动产异议登记、不动产查封登记现场办结。
(二)强化综合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1.突出政治学习。一是要认真抓好“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二是要精心组织干部职工作风集中教育专项整治,始终如一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狠抓“清源行动”的落实。每年开展1次廉政风险点排查,每半年请市纪委专家授1次警示教育课,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廉政问题自查,每月开展1次集体交心谈心活动;三要扎实抓好党员活动日的落实,给党员过好政治生日,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持续大幅度提升。
2.狠抓业务培训。一是加强省、市、县互动交流。有计划、有步骤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县(市、区)观摩,到省内兄弟市州考察学习,以开拓工作视野,充分吸收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二是请专家授课辅导。积极针对房屋登记专业人员贮备不足、专业知识不足的现状,请兄弟市(州)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家指导、授课,着重解决房屋登记业务短板;请省厅不动产登记局、省信息中心专家现场指导解决业务工作和登记系统保障中的难题。三是抓好内部培训,要针对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学习培训方案,开展专题研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流程管理,确保监管到位
1.严格信息录入管理。积极应对工作人员少、登记任务重的现实情况,抓好窗口前台资料录入和后台“大户室”资料录入质量管理,确保各种资料填写规范整洁,无涂改、无缺失、无破损;确保登记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一致,确保登记系统与权籍系统信息一致,确保登记系统信息与行权平台信息一致。
2.严格资料审核程序。严格落实岗位人员分工,定岗定责抓好登记资料的审核工作,严禁擅自调整登记系统设置程序,严禁擅自更改登记系统要求的信息录入、登簿和缮证条件,严禁擅自更改权籍系统中的录入信息。
3.严格开展权籍调查。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结合登记实际,协调规划、住建(房管)、林业等部门(单位),认真实施权籍调查。要坚持多规程并行,保持调查工作的连续稳定;坚持调查工作便民利民,依法依规调查;坚持实事求是,规范调查成果。
4.严格登记档案管理。认真落实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完善档案交接、查询复制、信息安全、密级管理、应急管理、异地备份等措施,严防档案损毁、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5.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防止多收、漏收、少收。
(四)完善硬件设施,夯实基础建设
1.科学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一是要做好挖潜工作。梳理现有办公场地(设施),立足现有条件,整合调配现有资源,把现有资源利用率发挥到最大化。二是做好争取工作。积极协调增加办公场地,按照“一条龙、一站式”服务要求完善受理窗口,有条件的要设立咨询服务引导台,尽可能让办事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
2.加快推进宗地代码编制。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地籍区(子区)划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0号)和《关于印发<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函》(国土资厅﹝2017﹞1029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地籍区(子区)和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和上报备案工作,确保在市不动产登记新平台搭建后统一使用新成果。
3.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工作。认真贯彻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7﹞426号),优先完成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地数据的清理整合建库,实现“房落幢、幢落宗、宗落图”,逐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地一体化登记数据整合工作,以满足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需要。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做好整合数据成果的检测、汇交工作,确保全市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汇交任务。
4.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和登记系统升级。力争9月底前完成市不动产登记平台搭建;协调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
(五)打造窗口形象,提升服务质量
1.强化“一盘棋”思想。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自觉接受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导,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强化服务的各项举措,努力强化上下“一盘棋”意识。
2.实施“亮化”工程。一是规范窗口建设,规范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挂牌上岗,共产党员要佩戴党徽,共青团员要佩戴团徽;二是建立星级服务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岗,设立流动红旗岗,每月开展1次评比竞赛;三是推行办件满意度测评,每办结1件当场由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完善便民措施。全面修订完善办事指南,编印成册挂网、置于咨询服务台和办理窗口;建立不动产登记官方主页、微信公众号,配置电子滚动公示屏和电子查阅平台硬件设施;完善不动产登记受理告知单和办结通知服务制度;完善窗口设置,设立“爱心窗口”和“绿色通道”,让办事群众资料看得懂、网上能查询、现场能咨询,能及时领取证书(明),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六)配齐配强骨干,建设过硬队伍
1.抓好人员队伍管理。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32号),加强人员管理,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团结务实、廉洁高效、为民服务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队伍。
2.配齐配强骨干队伍。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抓紧把登记中心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配备到位。
3.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加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通过劳务派遣和从相关部门考察选调专业技术骨干等方式,解决工作人员和技术骨干不足的突出问题。
(七)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1.理顺内部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查找不动产统一登记近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着力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业务审批流程,科学设置窗口岗位,合理调配岗位人员。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建立各项管理内控制度,认真研究细化岗位责任制度、公文运转和审批制度、簿证使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窗口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
3.加强横向纵向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规划、住建、林业、农业、税务、财政等)对接协调,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作沟通机制,达到“纵向合心,横向合力”, 形成服务合力,减少“肠梗阻”,提高工作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协调稳妥整体推进,既是上级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国土资源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跟进服务。
(三)建立协作机制。建立由局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相关科(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联席会,定期研究相关问题,畅通沟通协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工作研究。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各种问题,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及时梳理总结工作经验,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的实施。
各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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