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发布日期: 2022-06-03 09:29:28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达市自然资规责停 (2022)02号

达州市顺诚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达州市高新区幺塘乡长西村3组搭建砂岩密闭料仓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联系人:陈震

电话:138****1827

地址:通川区张家湾锅厂梁四号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