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王文等代表:
你们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畜牧业发展用地指标及基本农田调规的建议》(第14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下放畜牧养殖林地使用许可的建议
林地使用许可现由省林草局委托市林业局审批。按照规定,不得再次委托县(市、区)审批。
二、关于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畜牧养殖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规定,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土地,可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故无需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报批建设用地。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廖顶宣2365880,1356816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