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0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8-26 16:03:44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0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的建议》(第20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近两年来,为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出台政策保障

为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构建以普惠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接受学前教育。2020319日达州市教育局、中共达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规局、市住建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达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达市教〔202030号)。对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老城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区开发等建设的居住小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应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提出了配建和建成后资产移交及运营管理相关要求。明确要求市、县(市、区)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应统筹规划、宜就近安排新建幼儿园用地或现有幼儿园扩建用地。凡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为需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作为普惠性公办小区幼儿园的,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把配套幼儿园规模和标准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且其建筑面积不纳入拟供地块容积率核算,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同时要求与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1为科学合理引导达州市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使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有序进行,《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5版)明确: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建配套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坚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合理布局,同步建设的原则。切实保证各级各类学校用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学校用地,禁止将现有学校教学用地挪作非教学用地。在老城区要结合老城改造,大力改造和完善现有办学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学校,形成完整的教育设施网络。按照总规总体思路和要求,近几年来达州市中心城区已编制完成的各片区控详性规划中,均按照片区的规划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规划预留幼儿园用地。其中西外片区45所、北外片区14所、南外片区47所、河市片区33所。

2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编制完成《达州市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幼儿园布局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合理确定每所幼儿园的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和服务范围。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富余资源或调整后的闲置资源改建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全市幼儿园撤销48所,新建67所,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认真落实,确保落地实施

1按照《达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201宗居住用地(莲花湖片区ⅢB10-1地块配建6班幼儿园1所)、2021年共计4宗居住用地(其中莲花湖IIIF6-1地块配建6班幼儿园1所、柳家坝片区A-04-10地块配建12班幼儿园1所、马踏洞中心服务区15-01a配建9班幼儿园1所、马踏洞中心服务区15-01b配建61所)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约定无偿配建幼儿园。

2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实施第四期学期教育行动计划,补齐资源短板,重点解决农村偏远地区和城市薄弱地区的普惠性资源配置,实现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规划投资13.15亿元,建设幼儿园96所。其中:投资10.28亿元,建设校舍33.34万平方米,运动场13.85万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0.68亿元;设施设备购置2.19亿元。

3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持续治理师资资格、安全防护、收费管理、卫生保健、小学化倾向等问题。实施幼小衔接行动计划,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做好各类幼儿园质量监测,强化过程性评估,指导教师提高实践能力。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到2025年全市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市、区)不少于3个。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配合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各片区幼儿园项目相关规划建设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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