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0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宣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7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指标倾斜力度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批程序的函》(川自然资函〔2022〕50号,以下简称《文件》)规定,跨县流转的需要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审批。目前,匹配了计划指标的8个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已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了立项批复文件。
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将延续去年增减挂钩指标实行计划管理政策。我局将加大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汇报力度,争取更多的增减挂钩计划指标。同时,我局将责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摸排余下未审批项目区农户拆旧意愿,据实调整申请挂钩周转指标规模,防止计划指标“宽打窄用”;告知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文件》要求,尽快代宣汉县政府草拟余下未审批项目区实施规划请示报请市政府转报省政府,待今年计划指标下达后,可及时审批。
二、关于加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的倾斜力度的建议
目前,我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暂停跨市流转。我局正在抓紧调查了解近5年用地需求情况,分类判断各类用地需求数量,分析增减挂钩产生潜力。待分析情况上报市政府后,建议各县(市、区)在优先保障本区域用地需求后,结余部分可有序跨县调剂使用。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