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3号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9-02 11:38:44

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明月滨江新城规划建设的建议》(第38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针对“加快推进明月滨江新城规划建设范围内,达川区与通川区的土地置换、划转工作”建议的回复意见
    合理调整设置达州市主城区周边行政区划,有利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助推达州市城市化建设步伐。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第二条规定:“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第八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据此,达州市主城区周边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县级和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需按照相关程序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并报送国务院备案。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部署,市民政局将积极指导两区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制定通川区磐石镇和达川区明月江街道之间涉及两区犬牙交错地带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待两区经过充分论证、科学评估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联合向市政府上报有关行政区划调整请示后,市民政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和行政区划调整程序,及时办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宜,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跟踪“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完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序时推进片区乡村规划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布局。特别是着重指导通川区做好江阳--磐石西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级片区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同达川区主城及东部经开区的产城乡互动,进一步优化片区产业及用地布局,整合要素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打造为达州城市后花园和非主城功能配套基地。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