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9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市砂石资源合理规划的建议》(第00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砂石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目前可开发利用的主要有灰岩(建筑石料用、水泥用)、砂岩等资源。
(一)砂石资源禀赋情况
我市砂石矿产资源在各县(市、区)均有分布,且地面出露完好,砂石质量较高,交通便利,利于开采、生产和运输。全市已探明的砂石矿产资源储量约60亿吨,主要分布于大巴山矿区、赫天祠矿区、铁山矿区、铜锣峡矿区、峨城山矿区、明月峡矿区、华蓥山矿区、龙洞坝矿区等8大矿区,矿区内共计包含15个可开采矿段。
(二)开发利用现状
全市现有砂石采矿权109个,总资源储量约2.5亿吨,设计生产规模2665.5万吨/年。
(三)砂石需求量预测
我市一系列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砂石资源需求不断增加,预计全市砂石需求量将达到5450万吨/年。
二、矿产资源规划情况
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达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共设置砂石基地1个(渠县望溪镇-大竹县中华镇)、勘查区块1处(水泥用灰岩)、开采区块3处、集中开采区8处,砂石资源总规划量达5亿吨(远大于重点项目需求的2.6亿吨),年开采总量达6700万吨。新设砂石土类采矿权储量规模、开采规模须达到中型及以上,砂石基地内新设采矿权开采规模不低于500万吨/年,砂石基地外不低于100万吨/年(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可适当降低),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
三、下步工作
(一)总体目标
1.力争在3到5年内培育开采规模大(年产200万吨以上)、抗风险能力强、依法经营意识强的砂石矿开发企业3到5家。
2.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要求,加强现代化、环保化绿色矿山建设。
3.实现达州各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砂石资源可持续、不间断供应,砂石成本持续下降,切实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边际效益。
(二)具体措施
1.强化规划引领。积极落实达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科学合理设置砂石矿权,统筹安排砂石资源开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开发利用。至2025年砂石采矿权数量控制在70个以内。
2.保障项目建设。统筹考虑成南达万高铁、西渝高铁、高(快)速公路及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砂石资源保障,按项目规划及线路走向,积极谋划一批砂石采矿权出让。强化“净矿出让”,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快出让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依法依规拍卖出让3-5宗中型(资源储量1500万吨以上,年生产规模50万吨以上)以上砂石采矿权。目前,已有6宗砂石采矿权出让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近期投放市场。
3.优化市场配置。优化整合“多、小、散、乱”小型砂石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通过环保不达标限期关闭、违法开采逐步查处关闭、市场淘汰等多种方式,在2到3年内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小型矿权,建立绿色环保、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的大中型砂石矿山。
4.改善矿山生态。对于已有矿权,按照企业自主建设、自愿申报的原则,积极督促、引导矿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绿色矿山,切实把绿色矿山建设融入到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对于新设矿权,将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条件,并在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积极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5.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和省厅要求,狠抓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对扬尘、噪音、破坏植被等污染防治不足、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不到位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厉打击无证采矿、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坚决维护矿业开发秩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