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及附件名称: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2023年11月2日) 备注:1.根据总平面图,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8295.9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含半地下部分)8040.95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8040.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5.01平方米。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总平面图。 2.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准文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的,不得动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