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2号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发布日期: 2024-10-15 10:29:3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2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交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建议》(第17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交通项目所需用地指标

交通项目用地报征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一般是通过处置存量闲置土地释放产生。交通项目均以单独选址项目形式报征土地,其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业主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后由省自然资源厅统筹保障。

二、关于解决交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交通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是充足的,不存在需要解决这一说法。如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由自然资源部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如项目未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由市级统筹解决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仍然不够的,我局申请自然资源厅调节保障。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均由自然资源厅予以保障。建议大竹县应加快初设方案报审、立项等前期工作,以便及时报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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