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8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能力的建议》(第19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交通项目所需用地指标
交通项目用地报征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一般是通过处置存量闲置土地释放产生,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由自然资源部配置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市级及以下重大项目由市、县级调剂解决计划指标。交通项目一般以单独选址项目形式报征土地,其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业主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后省厅统筹保障。
二、关于解决交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交通项目所需用地指标是充足的,不存在需要解决这一说法。如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由自然资源部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如项目未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由市级统筹解决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仍然不够的,我局申请自然资源厅调节保障。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均由自然资源厅予以保障。建议大竹县应加快完成初设方案报审、立项等前期工作,以便及时报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