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081号提案的答复函(A)

发布日期: 2017-10-09 18:28:27
肖运奎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划拨土地解决天主教活动场所困难问题的建议》(第08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宗教用地的供地方式和供地程序问题

  (一)宗教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属于特殊用地范畴。宗教用地属于特殊用地的二级类,具体是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因此宗教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二)宗教场所用地和其他用地申请途径一样,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首先需经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其次经规划部门在规划范围内选址定点并报市政府同意,再次实施供地(进行用地预审、划定红线勘界图、制定划拨供地方案包括划拨价格、报政府研究批准等)程序。

  二、关于市中心城区宗教用地规划选址的问题

  (一)市规划部门编制《达州市莲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在听取和征求包括民宗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风俗的需求,在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南面规划了一处宗教用地,面积约7.9亩。该方案需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关于易家沟附近规划情况。易家沟位于原桂圆山庄前方位置,经查阅《马房坝-金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易家沟附近位置主要规划为文化娱乐用地、公园绿地、居住用地等,未规划有宗教设施用地。

  运奎委员,我局将根据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宗教设施用地的安排,积极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利用科 廖顶宣 联系电话:2377534、13568168793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