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四个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20 23:15:53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改革办关于开展重大改革试点“四个一”活动的通知》(达市委改革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四个一”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试点名称。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

  (二)试点任务。组织试点县(市、区)对拟纳入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区的农村宅基地开展调查摸底,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项目立项。

  (三)活动落实主体。达市委办发〔2017〕28号文件中明确的主体责任人。

  (四)“四个一”内容。开展1次现场督导,形成1份会议纪要,解决1个改革复杂问题,撰写1份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报告。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开展

  (一)组织自查。各县(市)局、分局要对照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任务,认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分析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快试点工作的打算及建议,形成改革试点自查报告,于6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局。

  (二)实地督导。市局将根据各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6月30日前由局领导带队到相关县(市、区)实地督导,重点检查改革氛围的营造、改革事项的推进、改革责任的落实、改革资料的完善,并帮助解决试点实施中的复杂问题。

  (三)成果梳理。通过实地督导,形成1份《专题督导会议纪要》;通过“四个一”活动开展,形成1份《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①本部门开展“四个一”活动情况;②主体责任人协调解决的 1 项改革复杂问题情况;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干了什么;④取得了哪几个方面的进展或创新突破;⑤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应建议。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迎检准备。请各县(市)局、分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改革试点自查工作,并按时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切实做好实地督导的迎检准备。联系人:陈海军,18784836321,邮箱:284507985@qq.com。

  (二)注重资料收集。请各县(市)局、分局加强改革试点工作和“四个一”活动的图片、文字资料收集整理。

  (三)加强成果应用。市局将“四个一”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严格考核。

  附件:《中共达州市委改革办关于开展重大改革试点“四个一”活动的通知》(达市委改革办发〔2017〕2号)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达市国土资发〔2017〕123号附件